【公告】 检察日报2024年4月1日(总第10518期) 2024年04月01日

  傅存红: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徽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傅存红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前告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4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林增辉: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徽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林增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前告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4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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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金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承全诉被告安徽金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前告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4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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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初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浚弘诉被告安徽初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前告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4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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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圣坤: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庐福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谢圣坤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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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包河区刘记酥铺蛋糕店: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第七中学诉被告胡拥军、合肥市包河区刘记酥铺蛋糕店占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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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军:本院受理原告郭伟诉被告李国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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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恒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成磊、丁钰诉被告合肥恒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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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恒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裴全志、张金凤诉被告合肥恒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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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恒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叶建萍、刘梅、金家兵、卫伟诉被告合肥恒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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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璐、叶磊: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安高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璐、叶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111民初25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另,原告安徽省安高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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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冬菊、谢小冰、陆迪和、刘道富、卞红玢、魏俊、张晓静、钱金勇、张世转、杨爱华、袁德柱:本院受理原告胡应球、储群星诉被告潘留伟、杨凤凤、杨冬菊、谢小冰、陆迪和、刘道富、卞红玢、张凤华、魏俊、张晓静、钱金勇、张世转、杨爱华、袁德柱、彭月琴、深圳市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万达城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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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立权:本院受理原告张家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11民初1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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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永超、郑邦玉:本院受理孙兰与张永超、郑邦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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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建平:本院受理原告简绍云诉被告吴建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周俊琪:本院受理原告杨杰诉被告周俊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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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京源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院受理原告管玉伟与你单位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167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第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向东:本院受理王斌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94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向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王斌广告制作费32000元;二、驳回原告王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70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由被告王向东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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