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光:本院受理原告林爱莲、林长春、丁秀桃、林长生诉你、周浙君、李增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221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向长清:本院受理原告白芳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10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张志明: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瑞安市正升箱包配件厂与被执行人瑞安市安越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执异75号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追加第三人张志明为(2023)浙0381执3932-1号案的被执行人,张志明对被执行人瑞安市安越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胡淮彬、彭兰贵: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盛拓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祥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浙江盛拓机械有限公司认为第三人胡淮彬、彭兰贵在办理简易注销时在《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中承诺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但(2018)浙0381民初1378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务未履行完毕,现申请追加胡淮彬、彭兰贵为(2019)浙0381执5183号案的被执行人。现请你们在收到本通知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供证据材料,否则本院将直接追加你们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江西省满星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新联大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314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14日15时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康鑫: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路炫鞋行诉你、宋燕军、菏泽市牡丹区宋军鞋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23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13日9时在本院执行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杨亮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26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20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假后第1个工作日,开庭时间地点不变)在本院第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2024)云0628民特2号
本院受理申请人冯德坤、冯德坪申请宣告冯兴友、冯德荣失踪一案,经查:冯兴友,男,生于1954年1月20日,云南省彝良县人,住彝良县荞山镇咪咡村百花组,公民身份号码532129195401201935。冯德荣,男,生于1985年11月7日,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住彝良县荞山镇咪咡村百花组,公民身份号码532129198511071936。已经外出20年以上,至今无任何音讯。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3个月。希望冯兴友、冯德荣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陈旭:本院受理原告沈佳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22民初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蚌埠子午木业有限公司、李新星:本院受理五河县小圩镇管咀村村民委员会、五河县小圩镇小圩村村民委员会、五河县小圩镇大吴村村民委员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322民初36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江苏丹瑞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鸿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五河永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被告江苏八堡人家建材有限公司、泗阳润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阙正道、牛凤梅、周凤英、牛青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322民初6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袁举、唐晓娟:本院受理原告盛恩道诉袁举,原告梁立顺诉唐晓娟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杨锦平: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9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许惠光: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9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罗增铨: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王小民: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卢文庆: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江勇滨: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林丽飞: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方镇平: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4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沈晓宏: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杨安东: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2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杨炳清: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95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方爱珍: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9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张良钦: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95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林秀珍: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9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张巧莉: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9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薛剑波: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8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张丽春: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9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陈汉阳: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95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蔡素华: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95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林艺君: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9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邹文晖、邹爱文:本院受理黄武中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6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邹文晖应在未实缴出资额34430元的范围内,对漳州泊晖工艺品有限公司欠付原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邹爱文应在未实缴出资额34430元的范围内,对漳州泊晖工艺品有限公司欠付原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许文辉、赖草燕:本院受理(2024)闽0602民初2136号何文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陈秋林:本院受理翟亮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福建酒逢知己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4)闽0428民初341号将乐县齐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代垫房租及物业费38942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4)浙0302民初51号
张员福(公民身份号码362326198108273618):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子平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藤桥人民法庭藤桥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王仕安:本院受理康建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垫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烟台海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洪斌工伤认定申请一案,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由你方承担举证责任。因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伤亡事故举证通知书》(编号:202403002),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规定期限内举证,逾期举证及未举证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朱俊山:本院受理盐城昌兴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唐巧云: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都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王成荣: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都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张维顺: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都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李加胜:本院受理马德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旺村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徐盛威:本院受理杨德方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甘和平:本院受理余高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1223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
五河县志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怀义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返还不当得利40万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广东视控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邓柱勤、何海洋:本会依法受理广东省粤普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与你方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24〕佛仲字第0051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5月21日10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层)。
佛山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