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检察日报2024年1月22日(总第10456期) 2024年01月22日

  杨万红:本院受理陈建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屈仕明:本院受理乙夫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24民初6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丽辉光电子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6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颜单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袁军:本院受理智汇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聂周晨祥: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702民初2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黄美珠、张羽阳:本院受理福建省芝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福建福宏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尹鸿钦、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闽0783民初3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

  陈书学、兰芳、钟奶妹:本院受理漳州日高饲料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林坤炜:本院受理楼鑫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蔡淑萍:本院受理林雪莹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江多军:本院受理原告邓家才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剻志远:本院受理原告章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陈卫仙:本院受理(2024)云0325民初58号原告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1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1月2日受理申请人胡代前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胡代前称:2013年9月,被申请人胡超离家出走,胡代前四处寻找胡超无果。胡超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胡超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否则,胡超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胡超生存现状者,应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将知悉的胡超的情况向本院报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程凤海:本院受理甄艳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24民初6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罗江、洋县东宏玻璃购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洋县竹园休闲度假有限公司、刘建民诉你们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洋县人民法院

  邹磊:本院受理(2024)川1011民初2号张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借款3500元及逾期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25日9时在东兴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简敏:本院受理(2024)川1011民初2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贷款本金、手续费等共计36590.63元及剩余的利息及违约金;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25日9时30分在东兴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尤春义:本院受理卜令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书、开庭传票及保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集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河南华坤置业有限公司:关于王洪伟申请执行商丘华坤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豫1402执恢13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对本院于2022年12月22日续行查封的被执行人河南华坤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华坤名都小区地下车位(031、032、033、035、036、037)将进行评估拍卖,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现申请人王洪伟申请执行商丘华坤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年2月20日15时去商丘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310室选择鉴定机构,2024年2月21日15时30分至上述车位位置进行现场勘验,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庞展:本院受理张智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新庄子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

  张淑霞:本院受理辽宁友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新庄子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

  沈小丽:本院受理莆田市涵江区赢天下汽车租赁行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8民初109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沈小丽应支付原告租金16200元、车辆折旧费7442.5元、违约金6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89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

  陈琳:本院受理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阿弓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牟元斌:本院于2024年1月5日受理重庆肆海玖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川0522民初24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潘祖庆:本院受理张路成与你、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15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潘祖庆:本院受理潘小荣与你、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1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卢杰忠:本院受理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林木聪:本院受理(2023)闽0602民初572号吴志坚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徐强:本院受理黄信阳与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783民初31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

  李凯丽:本院受理安福强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9民初5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余奎:本院受理彭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329民初2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胡健国:本院受理吴胜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书、开庭传票及保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集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余周宝:本院受理安徽省梓梦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邱小琼:本院受理杜召万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江口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

  杨禄:本院受理袁贺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

  卢飞扬:本院受理陈志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董明凯:本院受理石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22民初6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刘正财申请宣告刘先祥死亡一案,经查:刘先祥,男,1964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光明新村8组24号,身份证号码342923196401020717,于2013年9月21日离家到泾县走亲戚时在大山中失联,至今下落不明已满九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1年。希望刘先祥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汤玉婵、邓智荣、谭春秀:本会依法受理了王行辉申请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23)佛仲字第2832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3月12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楼)。

  佛山仲裁委员会

  白涛、白君彦:本会依法受理了李孟忠申请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23)佛仲字第2833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3月12日10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楼)。

  佛山仲裁委员会

  郭建芳、宜昌玺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你们劳动争议案件(宜伍劳人仲案字〔2023〕31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委宜伍劳人仲案字〔2023〕48号仲裁决定书。内容如下:申请人郭建芳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郭建芳撤回仲裁申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艾千秋、刘涛、邓红艳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宜伍劳人仲案字〔2024〕22(1-3)号),申请人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半年奖、赔偿金。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4年2月29日9时到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强制执行催告书:西人社催字〔2024〕第(003)号

  大连银达装饰装修工程公司:本局于2023年5月29日,对你单位下达《大连市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西人社理决字〔2023〕第(006)号}。你单位至今未履行本局作出的处理决定,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继续履行为1名劳动者补缴2009年6月至2021年10月社会保险费358104.96元(此金额为预估金额,滞纳金和利息自欠缴之日起计算,截止到补缴时为准)的行政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不履行义务,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强制执行催告书:西人社催字〔2024〕第(004)号

  大连大同福利厂:本局于2023年5月29日,对你单位下达《大连市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西人社理决字〔2023〕第(007)号}。你单位至今未履行本局作出的处理决定,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继续履行为2名劳动者补缴2012年11月至2020年11月社会保险费530309.2元(此金额为预估金额,滞纳金和利息自欠缴之日起计算,截止到补缴时为准)的行政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不履行义务,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