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隽 通讯员夏甜甜 丁婕)日前,浙江省安吉县检察院对两名涉嫌非法狩猎罪的当事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3年初,胡某、王某多次在安吉县上墅乡刘家塘村一带使用弹弓非法狩猎,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中,胡某狩得2只山斑鸠,王某狩得1只环颈雉。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安吉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均认罪认罚,拟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12月13日,该院在案发地刘家塘村召开听证会,邀请属地村镇干部、当地群众和企业员工参会旁听。
会上,检察官出示了在案证据,释明了法律法规。听证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并建议检察机关要求当事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胡某、王某再次表达忏悔之意,并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会后,胡某、王某与刘家塘村委会签署协议,志愿成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员。胡某更是为其所在企业的100余名员工印发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呼吁大家共同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队伍中来。借此契机,检察官就地开展普法授课,对法律条文、典型案例进行解析,并对安吉的重点保护动植物进行科普。
“在过去,打猎是我们山区农民的必备生存技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的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作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更应该身体力行去爱护它、守护它。”担任听证员的安吉县人大代表、灵峰街道剑山村党支部书记丁其军感慨道。
据悉,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森林资源执法司法一体化保护机制,早在2021年11月,安吉县检察院就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部门共同出台《关于构建“三长两员+法检”体系 深化林长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在原有的“三级林长+护林员和技术专员”工作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护航力量——“森林检察官”,以下沉式、网格化方式开展案件办理、普法宣传。
“我们的森林检察官常年奔波在田间地头、山村溪流,旨在让检察蓝和绿水青山交相辉映,让生态法治理念在村村落地生根。”安吉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