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腊月,天气寒凉,而此时李某的心里却格外温暖。李某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赔偿金未到位,其多次到检察机关申诉信访。
“我专门来听取您的诉求,您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将依法进行监督。”近日,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来到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接待李某等涉检申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听取当事人诉求,耐心释法说理。
这一幕,在湖北并不少见。2023年以来,湖北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积案,对首次提出的立案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包案率达到100%,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息诉率达到92%。
找准目标:协同发力激活“联动效应”
如何更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2年底,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一班人展开深入讨论,一个个影响诉源治理效果的“短板”被悉数梳理出来——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缺乏把诉源治理作为办案监督延伸目标的意识,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的方式较为单一等。
问题在哪里,出路就在哪里。
经过广泛调研,提升诉源治理效果的目标变得格外清晰——要“立足全局谋一域”“跳出检察看检察”,在系统整合、加强协同上下功夫,激活诉源治理的“联动效应”。
2022年12月,湖北省检察院在省委政法委统筹下,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又配套出台《关于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指引》《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工作指引(试行)》等一系列贯穿诉讼各个环节的工作措施。
思路一旦清晰,局面便势如破竹。
襄阳市检察机关探索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并顺利回归社会的创新做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优秀创新经验”;石首市检察院“三融合”民事支持起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入选湖北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着眼源头:研判规律实现“标本兼治”
2023年4月,松滋市检察院在办理杜某涉嫌诈骗案中发现,其通过篡改患者基因检测报告等违法手段,多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医保经办机构存在审核不到位、监管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遂依法向相关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管理部门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零星报销费用审核、个人账户划拨支付、门诊慢特病待遇等三项审核业务进行全面排查,对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同时购买第三方服务,实现零星报销费用智能审核,从根本上杜绝人工审核缺项漏项问题。
2023年10月,松滋市检察院又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单位、社区、农村等,宣传解读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注重诉源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已在该省检察干警心中生根发芽。2023年,湖北省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458份,130件检察建议推动被建议单位建章立制。
“湖北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不仅增强了监督刚性,提升了办案质效,还实现了社会治理难题协同共治。”全国人大代表李莉在视察检察工作时说。
窗口前移:“服务前哨”进村入户
当阳市地处鄂西山地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偏远地区群众要向乡镇反映情况,需要跋山涉水。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当阳市检察院探索打造了“12309+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网上服务平台,将检察工作延伸到镇、覆盖到村、连接到户。扫码进入该平台后,可实现一码关注、一键网申、一窗受理、一部审查,让群众“按键下单”,诉求随时得到表达,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目前该平台已覆盖当阳市188个行政村、社区及党群服务中心,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524件、化解矛盾纠纷511件。
“过去检察机关缺乏基层‘前哨’,很难将矛盾纠纷发现在前端,化解在基层。”湖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坦言“曾经的苦恼”。
随着各地“一站式”检察服务模式落地,曾经的苦恼已不复存在。在湖北,“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协同治理工作模式正加速推进。2023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已促成8万余件案件的当事人理解并接受检察机关处理决定,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2万余件,来访人数逐年下降,重复信访量也下降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