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以来,我院深入践行“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抢抓数字检察转型机遇,将数字技术应用于检察办公办案,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现代化。
坚持将数字检察作为战略重点。作为泸州市主城区基层检察院,我院办案数量大、案件种类多样,拥有丰富的数据资源。实践中,我们充分利用这一点,将信息化工作放在总体业务发展战略位置上来抓。在泸州市检察院统筹下,我院成立数字检察办公室,强化数字检察建设组织保障,明确将数字检察创意谋划落实到每个部门、每名检察官,预留充足经费保障,结合检察业务实际科学规划,由网络运营商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确保建设实效。
坚持将“三化”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泸州市检察院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我院顺势而为,以“整合资源、实战运用、创新发展”的思路建成办案指挥中心,通过接入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接访系统、智慧办案工作区等,实现多信息远程收集和多要素实时指挥;搭建机关智慧综合管理平台,通过人车通行、访客管理、宣传教育、安全保障等多种功能推动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三化”建设为我院实现数字化转型奠定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坚持将监督模型作为破题支撑。我院以入选四川省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基层联系点为契机,着力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构建工作。例如,我院聚焦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研发了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监督模型,对2022年以来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进行“回头看”,排查出反向衔接缺失的被不起诉人163人次,开展逐案跟进办理。该模型填补了行政执法部门在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等方面行刑衔接的空白,切实践行了“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理念。近日,该监督模型入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决赛。
坚持将一体履职作为目标导向。我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协同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实现一体履职。借助跨部门办案平台试点,我们实现了公检法案件流转自动化和卷宗流转电子化。此外,立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突出优势,我院在研发立案未处理法律监督模型深化立案监督的同时,公安机关也可以通过该模型及时查询、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共创共享数据与成果,进一步打破公检数据壁垒,形成一体化履职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利用立案未处理法律监督模型查阅17次,督促侦查人员处理异常案件36件,发出超期预警6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