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构建“321”机关党建体系 2024年01月09日

  近年来,广东省东莞市检察院通过构建“321”机关党建体系(即建立责任、任务、问题等3项清单,明确党建责任主体和党建重点任务、加强党支部“五个标准化”和支部党建2项管理,完善支部党建考核评价1项机制),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该院多个党支部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东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东莞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