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胡庆标)近日,河南省许昌市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十条措施》(下称《措施》),从夯实联络责任、丰富联络内容、畅通联络渠道、抓好落实反馈等方面,为人大代表全方位多角度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更好条件和氛围。
《措施》指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实行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各部门为主体、办公室统筹,两级院一体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谋在“精”、重在“常”、贵在“细”、要在“实”工作要求,在精准联络上下功夫、在诚心实意上求实效,让代表“进检察门、听检察事”成为常态。
《措施》强调,积极邀请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结合部门工作职能、代表职业特点及其所关注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庭审观摩、案件研讨、重大会议等检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
《措施》明确,通过主动上门走访,做好每年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的征求意见工作。通过面对面座谈、电话沟通、发送短信、微信等形式,做实与代表的日常联系联络。通过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设置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专栏、代表“检”阅等模块,定期向代表传递检察工作资讯。
《措施》要求,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反映问题的落实及答复工作,通过党组会、院务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形式,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分析研判。注重成果转化,与代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努力做好跟进落实“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