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调研能力 激发检察事业内生动力 2023年12月21日 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曾春丽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并多次强调“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检察调研,既是形势所需、任务所在,也是激发检察事业内生动力的要求。如何提高基层检察调研能力,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值得认真思考。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基层检察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

  为领导决策明方向。帮助领导及时了解检察工作的形势变化,精准把握检察工作的内在发展规律,找准检察工作的创新增长点,为公正司法、科学决策把握方向,为落实上级院决策部署提供思路。

  为实务难题谋思路。聚焦办案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制度执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具体的案件事实相结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为“下情上达”定路径。通过总结问题、提炼思路、回应需求,将基层检察院接收到的真实情况及时向上级院反映,不仅为检察内部科学管理、法律政策最新研究、司法为民理念传导提供第一手资料,也能在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形成良性沟通。

  为素养提升找方法。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断转变司法理念,坚决做到公正司法、廉洁自律,提升基层检察干警的自身素养和作风形象。

  目前基层检察调研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

  检察调研作为解放干警思想、推进检察工作、破解司法难题的有力助手,其作用在基层检察院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究其原因,一是重业务轻调研的思想仍然存在;二是业务与调研联系不紧密;三是全员调研的氛围未形成;四是调研成果转化能力弱。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积极发挥能动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检察调研能力。

  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调研工作。第一,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与深化调查研究、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起来,让检察调研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第二,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调研工作始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检察调研目标,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调研;第三,准确把握、灵活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将系统观念、辩证思维通过检察调研这个“桥梁”贯穿到检察履职全过程。

  提高重视程度,将调研工作放在与业务工作同等地位。第一,将检察调研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实行责任分工,促使干警将指标压力转化为调研动力,在结果上出成效;第二,紧盯司法办案,分析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影响法律监督质效的深层次问题,为解决实践难题贡献智力资源,实现检察调研服务司法办案的目的;第三,完善基层检察调研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培养干警调研思维,通过调研不断提升干警的专业思维、法治素养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发挥激励作用,培育调研人才,深化构建全员参与的“大调研”格局。第一,建立合理有效的调研激励机制,激发干警的调研热情,营造全员参与调研的良好氛围;第二,挑选具备调研能力和参与热情的干警组建人才库,定期举行研讨调研主题、探究调研方式方法的座谈会,在思考中提升干警调研能力;第三,积极开展调研培训,不断提高调研人才库成员的理论功底和写作水平,进一步发掘、培养更多调研人才。

  注重调研时效,严把调研质量,增强成果转化、利用能力。第一,牢牢抓住当前工作热点、紧紧围绕检察业务要点、密切关注司法办案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确定调研主题;第二,在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调阅案卷等传统调研方式的同时,学会运用大数据分析,提升调研的广度和深度;第三,切实做好检察调研的“后半篇文章”,对于经过反复论证,在促进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发展或推动社会治理层面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理论成果,及时向上级院或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推动上升为领导决策部署、转化为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