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亚鲁王”代表性传承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物保护存在的断代、毁损风险及重申报、轻保护等突出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踪回访监督,有效助力提升行政机关履职能力,以法治之力推动文化保护与传承。
实地走访调查,奏好“准备曲”
2022年5月,该院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获悉,安顺市人大代表曾在市两会上提出“关于加强非遗文化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建议。随后,该院对辖区的非遗文化展开调查。经初步调查发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亚鲁王”(系一部传唱千年的苗族长篇英雄史诗,所传唱的是西部方言区苗族人创世、征战和迁徙等历史)存在传承、保护和宣传不到位的情况。经贵州省检察院同意,该院于2022年6月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
在长期从事“亚鲁王”研究的“益心为公”志愿者的协助下,该院搜集了大量档案、数据等资料,深入23个村寨走访85名传承人,实地了解非遗文化传承情况,查看传承场所,查明现有的26个传习基地未能全面发挥其应有功能,且仅有的4名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均年事已高,“亚鲁王”濒临失传。
细化检察建议,奏好“落实曲”
2022年8月,在办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亚鲁王”保护案时,该院向相关责任单位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非遗传承人认定、管理和考评工作,加大对非遗项目的扶持力度,强化对传习基地的指导、监督和日常管理。同时,主动将检察建议报县人大备案,争取监督和支持。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责任主管部门争取到了国家级、省级项目保护资金52.5万元,用于传承保护、成果研究及国家级传承人开展活动的补助等工作。
同时,该院立足地域文化特色,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共同守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力,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障,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保驾护航。
聚焦保护难题,奏好“总结曲”
该院注重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在对办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案件开展“回头看”过程中,发现“亚鲁王”项目还存在歌师档案未及时更新的问题,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针对该问题,该院及时督促主管部门展开排查,更新歌师档案,让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传播与记载。此外,该院在走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龙场地戏”(源于江西弋阳民调,具有十分浓厚的乡土气息,从明洪武十七年传承至今)时,发现“龙场地戏”缺乏市级以上传承人,且地戏演绎逐年减少,宣传重视不够,导致“龙场地戏”的传承和传播受到了影响。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龙场地戏”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传承培训,加大传播推广力度,让“龙场地戏”得到更好的传承发展。
为持续推动非遗保护,该院聚焦非遗传承人、传习基地及文化公共属性等方面遇到的现实困境,促进多方联合发力,共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方面,该院与行政机关签订《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协作机制》,全方位筑牢非遗文化保护的坚实堡垒;另一方面,推动“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在依据代表建议办理了非遗文化保护监督的案件后,又以案件推动县人大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此外,为整合监督力量,该院组建“紫检蓝护非遗美”检察办案团队,办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共6件。
(吴梦雪 田向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