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三坚持”模式促实质性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2023年12月14日 莫先俊

  

   安顺市检察院检察长、镇宁县检察院检察长一同回访案件当事人。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贵州省安顺市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结合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着力为民解难为党分忧工作重点,把“三坚持”工作模式贯穿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过程,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今年以来,安顺市检察机关收到上级院交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0件,均已全部办结化解。

  坚持党建引领,化解案件有力度

  安顺市检察机关坚持有效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构建“党建+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格局,依托政法大走访,构建法治宣传、纠纷调处、信访化解多元化立体式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党员干警主动上门走访,将检察服务搬到群众家门口,结合《信访工作条例》颁布一周年等节点,该市检察干警深入群众身边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摸清涉法涉诉案件底数,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此外,安顺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上下联动进行释法说理,针对边远地区、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等,联合开展上门听证,同时积极邀请律师代表、优秀党员听证员等参加听证,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开展上门听证76件,经上门听证后案件化解率达85%。压实工作责任,纳入重点考核内容。安顺市检察机关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对于工作落实不力、办案不规范等问题引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严肃追责问责,通过有效措施从源头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真正做到“控变量,减增量”的工作要求。

  坚持合力化“访”,压实责任有强度

  安顺市检察机关积极实施首办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强化包案领导工作责任要求,全力推动案件化解。坚持“办信就是办案”理念,通过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批办或直接处理群众信访案件等,有效推动信访纠纷实质性化解。今年,安顺市检察机关收到上级院交办的20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院领导带头处理办理信访案件,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的目的。如办理朱某某涉法涉诉信访案,信访人朱某某因不服法院民事判决,在未得到检察机关民事监督程序支持后,频繁信访。收到该案件后,安顺市检察院深入了解该案办理情况,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一步研究化解工作。为做好释法说理,在征求信访人同意后,该院检察官来到信访人所在地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并在该县检察院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向朱某某介绍检察机关审查情况,经充分释法说理,信访人最终表示息诉罢访。

  安顺市检察机关积极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依托同级信访联席办工作机制,将已穷尽诉讼救济途径但信访人仍然不服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转为一般信访事项导入信访部门办理,并加强与外部沟通协作,形成化解合力。如向某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访人与属地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经全部诉讼程序后,信访人仍然不服。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检察院遂向政法委请示汇报后,将案件导入一般信访事项办理化解。

  坚持以效为重,解民之困有速度

  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办理,要做到及时接收、依法处理。据悉,安顺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信访1130件,按照“应回尽回、能回尽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群众信访接收、回复、办理和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有效提升初访化解质效。

  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巩固一站式多元化纠纷化解和检察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安顺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群众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释法说理到位,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解决信访态势“倒三角”的问题。如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在办理蔡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信访人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检察机关一方面向信访人说明在案证据情况,解开信访人的“法结”;另一方面责令当事人向信访人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最终,该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解开了信访人的“心结”,该案件在信访人反映问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得到有效解决,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长期以来,安顺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有解思维、优解思维,在发现新问题中集中民意、在研究新情况中汇聚民智、在解决新矛盾中凝聚民心,积极构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常态化解机制,不断用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实举措,高质量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

  (莫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