泜河是河北省临城县人民的母亲河。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泜河吸引了白鹭、大天鹅、花鸭等大批野生鸟类在此栖息安家,此处也成为临城群众休闲放松亲近自然的主要活动区域。但与此同时,人员随意进入芦苇丛偷捕水鸟、捡拾鸟卵等现象也时有发生,直接或间接导致野生水鸟数量下降和栖息地环境被破坏。
今年3月,河北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后,临城县检察院将泜河野生水鸟保护工作列为生态资源领域的第一个专项监督重点。该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上述公益受损线索后,经过前期调查走访,决定对此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加强鸟类保护工作,应该从哪儿入手呢?”面对专业盲区,该院找到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就有关鸟类的种类鉴定辨认、迁徙特性、生活属性等专业问题进行咨询。随后该院办案组成员赴安新县检察院考察学习其在白洋淀生态环境及水鸟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围绕临城泜河野生水鸟保护工作,该院还组织公安部门及相关乡镇等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分析问题所在,共同研判解决方案。
经过调查核实,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管理鸟类栖息地,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探索打造鸟类智慧管控和监测体系等。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积极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跟踪督促检察建议落实。
日前,该院收到被建议单位回复称:已聘请专家对现有水鸟种类进行识别摸底、登记造册,在泜河沿岸多处竖立保护野生鸟类警示标牌,设立了3个野生水鸟救助站;鸟类栖息地保护区范围也已明确,今后将加强监测保护管理。
为了将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关口前移,构建源头防控、信息共享、警示教育等野生鸟类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新机制,该院与县公安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临城县分局等9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临城泜河野生水鸟保护联合工作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三大机制,在依法惩治、教育引导、生态修复、联动保护等方面,以检察之力凝聚多方合力,全方位筑牢泜河野生鸟类保护屏障。
(杜娴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