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有力度传温度 2023年12月08日 陈庚利 刘林静

  “非常感谢检察官的关心和帮助,让我的企业能正常生产经营。我一定吸取教训,坚决做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近日,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检查监督月活动,在抽查谈话时,某装饰材料公司老总王某紧握着检察干警的手说。

  王某在临城县经营的这家生产装饰材料公司效益良好。去年冬季,王某在外地洽谈业务时,因心存侥幸醉酒驾驶,被当地交警查获,最终被法院判处缓刑。王某因不熟悉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把接受社区矫正的地点确定在原籍湖南。这样一来,王某便不能长时间离开湖南,需要“遥控指挥”临城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诸多不便,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为此,王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先后向该院和县司法局咨询,请求将社区矫正地点转到临城县。经对王某的请求事项进行审核,该院认为符合改变矫正地点的条件,县司法局随后为王某办理了接收矫正手续。

  “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办案检察官介绍说,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该院与县司法局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报送、联席会议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变更执行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社矫对象的所思所想所求,并采取“订单”的方式解决其实际问题,传递检察温情。

  (陈庚利 刘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