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巡诊”,全面“体检”,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2023年12月01日 龚贵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工作要求,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日前,随着贵州省兴义市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活动结束,该院通过“日常+巡回+专项”监督模式,完成了对辖区37个司法所的全面“体检”,实现了6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检察监督全覆盖。

  据悉,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加强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兴义市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形成了“日常+巡回+专项”检察方式,进一步优化了监督举措。日常监督之外,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检察办案全过程,促进法律监督进一步走深走实。此外,该院首次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引入常规巡回检察,并邀请5名人民监督员下沉到司法所参加巡回检察,着力发现和纠正社区矫正长期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共性问题进行监督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件和检察建议书1件,督促职能部门整改。

  同时,深化专项检察,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等特殊社矫对象的监督和合法权益的依法保护。在落实《贵州省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该院监督促成黎某某等17名涉企社矫对象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对特殊社矫对象开展请假、销假、监管等工作,有效保障社矫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特殊社矫对象的监管与规范化教育帮扶,积极服务保障贵州省“四区一高地”建设。

  据了解,自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该院共开展监督活动146次,审查收监执行28人,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96件,全部获采纳。该院从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与依法保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两个方面着手履行监督职责,在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上取得良好质效。

  (龚贵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