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听证方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2023年11月24日 张金超

  为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检察院近日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对罪犯李某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进行审查。

  李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以正在哺乳婴儿为由向信都区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信都区法院向信都区检察院征求意见。

  信都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查,并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陈万英主持,并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会上,陈万英简要介绍案情并展示相关证据,李某进行了情况说明,听证员提问、评议后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该院认为李某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遂向信都区法院作出同意对李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

  “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方式,‘零距离’看到了检察办案过程,此举能够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公平正义,希望以后多举办这样的听证会。”人民监督员米京涛说,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推进阳光司法、回应人民群众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也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该院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严格公正司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公开听证常态化,努力提升检察听证的影响力,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张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