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部署要求,大力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本着“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案质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信访人张某因与王某产生婚恋财产纠纷进而信访。为切实保障信访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该院运用法治方式和多方智慧消弭双方积怨、化解矛盾,促进息诉罢访。考虑到张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该院决定召开一场“特别”的公开听证会——上门听证,主动对接信访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把听证会“搬”到办事处,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参加,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人家门口。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首先对案情进行简要介绍,随后由信访人陈述要求,人民监督员就争议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从多角度向信访人释法说理,劝其尽早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深受感动,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据悉,该院积极探索对年老体弱或出行不便的信访群众进行上门听证,并将其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措施。对当事人久诉不息、确需解开心结的重复信访案件,主动进村下乡,把听证会“搬”到信访人所在地,用鲜活案例以案释法,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人家门口,提升检察听证质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姜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