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紫阳县地处秦岭南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近年来,紫阳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
做“法治+生态”的坚定信仰者、践行者。5年来,该院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261件,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0公里,消除防洪安全隐患12处,监督违法行为人增殖投放鱼苗15.7万尾,清理固体垃圾2000余吨,整治扬尘污染企业24家,补植复绿238亩,补栽树苗85391株。
织密“联动网”,共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构建一体化保护新格局。紫阳县委、县政府下发《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紫阳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深化跨区域联防联控。该院与重庆市城口县、四川省万源市检察机关建立陕川渝毗邻地区跨区域保护任河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大格局。强化与外部力量沟通协调。针对“检察长+河湖长”联合巡江中发现的洪水隐患和水质污染风险,该院组织相关部门在涉案现场召开公开听证会,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整合力量协同发力,加强多元化制度保障。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12345热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等意见,针对某企业排放不规范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排污企业投资建设环境保护设施。
下一步,紫阳县检察院将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紫阳县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李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