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活动。
近年来,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前海口市禁毒三年“固本防风险”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好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职能作用,构筑“五个注重”工作模式,全力助推海口禁毒工作。截至目前,海口市检察院禁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该院第二检察部获评“海南省禁毒三年大会战(2020-2022年)先进集体”,1名干警获评“海南省禁毒三年大会战(2020-2022年)先进个人”。
注重强化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两大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海口市检察院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截至今年10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审结毒品类审查逮捕案件74件134人,批准逮捕47件80人,审结移送审查起诉毒品案件65件104人,起诉41件65人;依法从严从快起诉农某标贩卖毒品案等一批重大毒品案件。海口市检察院在办理余某流、余某沈制造毒品案中,通过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运用间接证据构建证明体系,突破“零口供”言词证据薄弱难题,以间接证据定案,根据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排除合理怀疑,得出唯一性结论。上述案件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也体现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追诉漏罪、漏犯的责任和担当。
注重加强侦查活动和诉讼活动两大监督,提升毒品犯罪打击实效。海口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推动侦查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对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坚持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对扣押、称量不规范、鉴定意见未告知等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次,公安机关全部予以采纳并纠正;受理毒品上诉案件7件17人,审结4件14人,其中法院维持原判3件12人,发回重审1件2人,通过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司法公正。近日,海口市检察院追诉4名漏犯、2起漏罪的农某标等10人重大毒品犯罪案在海口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追诉的漏罪漏犯全部被法院作出判决,农某标等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追诉的4名漏犯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刑罚。
注重抓好对内沟通和对外配合两大协作,形成毒品犯罪打击合力。海口市检察院对内积极沟通协作,探索毒品案件“捕诉一体”机制,建立重大毒品案件检察官办案组,跨部门组织检察官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案件,提高审查效率,对疑难复杂的毒品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主动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确保案件准确规范办理;对外积极协调配合,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禁毒工作情况,形成办案共识,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对毒资、毒赃搜查取证,在审查起诉时依法提出没收涉毒资产的处理意见,注重对涉毒洗钱案,窝藏、转移、隐瞒毒赃案,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案等毒品下游犯罪案件的快捕快诉。此外,该院还定期组织开展毒品犯罪案件复查工作,逐案审查是否存在涉毒洗钱犯罪线索,如在办理农某标贩卖毒品案中,通过细致审查发现吴某河涉嫌洗钱罪的重大线索,通过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证据,以涉嫌洗钱罪对吴某河提起公诉。
注重发挥科技智能与信息传播两大优势,提升禁毒工作质效。海口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优势,利用全数字化远程提讯室,实现提审画面语音同步传输、电子笔录制作、远程打印和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加快毒品案件的办结速度;结合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通过直接复制、简化概括写入文书内容缩短毒品案件文书制作时长,全面客观留痕证据材料,为开展毒品案件侦查监督提供新的途径;发挥信息传播优势,充分利用自媒体、网络等现代化信息传播方式,通过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推送相关毒品法律条文、禁毒活动简报、理论文章、案件报道等100余篇,宣传检察机关在禁毒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和经验成效,提升禁毒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与海口市广播电视台携手推出普法类节目《阳光检察 以案释法》,通过播放《“毒”害》等节目视频,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在《海口日报》等报刊设置“检察官以案说法”专栏,以公布毒品典型案件警示人民群众提升禁毒、拒毒意识和识毒、防毒能力。
注重坚持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两大结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海口市检察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以检察监督为指引,积极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创新依托校园平台、社区平台、扶贫平台、庭审平台、媒体平台“五大平台”,以重点人群为对象,开展精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活动10余次,累计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发放禁毒宣传折页、宣传单、纪念品等7500余份,利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平台推送毒品宣传材料100余篇,充分保证禁毒宣传工作实效;抓好“护苗”重点,开展精准宣传教育,市区两级院检察干警组建“椰芽”团队,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讲”、庭审进校园、禁毒法治宣讲、法治知识竞赛等法治进校园活动;在对定点扶贫单位大坡镇开展扶贫工作的同时,积极选派检察干警下乡做好禁毒宣传工作,入乡入村开展宣讲;充分发挥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职能,联合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中的涉毒人员进行法治教育;针对毒品违法犯罪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禁毒宣传教育,利用讯问、出庭公诉的机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加大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宣传教育。
(翟臻儒 郑儒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