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贵州省盘州市检察院紧盯“交付执行、接收报到、监督管理、刑罚变更和终止执行”四个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环节,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纠防脱管、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检察建议5份,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9件。
强化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检察监督。该院检察官通过实地调查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登记资料、入矫宣告等相关材料,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接收报到工作。针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中存在入矫宣告不规范、入矫后制定的矫正方案缺乏针对性等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逐项整改。
强化社区矫正人员接收报到检察监督。检察官对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登记资料,核实是否超期报到。此外,通过查看司法所社区矫正告知文书,看是否向社区矫正人员告知权利义务、手续是否完备、报到记录是否准确详实等内容。
强化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检察监督。该院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日常检察与定期检察、全面检察与重点检察、单独检察与联合检查相结合,采取“一二三”模式抓牢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一走访”即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通过走访,了解司法行政部门对社区矫正活动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法律程序。“二核对”即核对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案情、判决内容、执行情况;核对矫正期限是否届满、矫正期满的是否按规定及时解除矫正措施,有无提前解除矫正的情况。“三看”即一看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是否及时,二看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档案是否完备,三看对社区矫正人员是否落实监管措施,有无脱管、漏管现象。对疑似脱管漏管线索,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提出精准监督意见,尤其针对“重点类型”“重点罪名”“重点对象”的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进行重点跟踪监督。
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刑罚变更和终止执行检察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提请收监及执行期满解除,该院检察官跟踪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做好转出矫正工作联系与档案移交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程序与实体监督,在抓实监督实质化上下功夫,把握重点、消除盲点、补强弱点,切实提升监督刚性和规范性。
(王卫萍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