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刑罚执行权威,2020年以来,贵州省施秉县检察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刑事判决中涉财产部分的检察监督,共提出监督意见35件,督促执行财产性判项25万余元。
一是强化摸底排查,精准掌握底数。及时向该院公诉部门和法院了解刑事判决中涉财产部分信息,对近年来刑事案件中涉财产部分进行梳理、排查,建立财产刑执行信息台账。
二是强化对比分析,重点核查监督。比对台账数据,对财产刑未执行完毕的逐项开展排查,掌握个案具体情况,重点强化对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恶犯罪财产刑执行情况的监督。
三是强化协作联动,提升工作质效。与法院、监狱、社区矫正机构、银行等建立健全财产刑执行协作机制,形成财产刑执行工作合力,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张绍桥 万祖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