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访对象身上呈现出来的力量感染到,这是我在采访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的当事人谷女士时的最大感受。
这起案件社会熟知度很高,如何在一篇重复报道过的案件中找准新角度,把其中传递出的司法理念以及司法实践价值写出新高度?我决定跳出以呈现当事人感受、重现案件办理过程为主的叙述方式,转而去了解当事人在案件办理前后的转变以及社会的评价,进而间接体现办案效果。
几天后,我联系到谷女士,得知她已在北京一家企业工作,在征得她的同意后,我们便约定在咖啡馆见上一面。见面后,我和谷女士就像许久没见面的朋友,聊起两年多来发生在她身上的每一个变化——
“我讨厌这些无端造谣的人,但我不想让自己沉浸在被伤害的情绪中,力争维权是我做过最正确的事。”这是对过去之事的豁达;
“我现在来到了新的城市,给自己换了一种生活方式,敞开怀抱是最好的姿态。”这是对未来生活的乐观;
“我之所以没有去庭审现场,是因为案件从自诉程序转为公诉程序时,我所期盼的司法意义便已实现。”这是对司法机关的信任。
聊天中,谷女士很多不经意的表达,都带有一种显而易见的力量,勇敢维权、坚持收集证据提起自诉、违法者必将受到惩罚的信念,依托舆论发声但不依靠舆论解决的理性……让我感动和震撼。
这种不言而喻的意义,让稿件有了生动鲜活的素材,也让我觉得案件当事人每一次行动与努力所带来的改进,必将汇入司法历史的江河,带来观念水位的不断提升,形成强大的法治力量。这次采访也让我明白,在案件当事人面前做好一个倾听者,直观再现他们的经历、感受、变化,就可以在细微处找到令人动容的画面进行描述,这些就是案件中最真实的图景,也是司法最深厚的力量。
(本报记者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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