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花垣县、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因盛产锰矿,被称为“锰三角”。湖南省检察院检察官姚红告诉我,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花垣县为发展经济,靠山吃山,发“锰”财,导致山体破坏、河流污染,留下严重的生产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面对“开发和保护”这一世界性难题,近年来,“锰三角”地区艰难寻找着现代化发展之路。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坚决全面彻底解决矿业污染问题。湖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开展专项监督,组建工作专班进驻花垣县办案,以法治方式参与和推进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还民以绿水青山。
采访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一定要精准把握好“时度效”三个方面,这既是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提升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关键。
“时”就是时效、时机。要把准时代背景,掌握报道时机,突出新闻时效。“度”就是尺度、分寸。该案跨度时间长,遗留问题多,涉及领域广,为把办案故事讲好,我认真评估了新闻价值、社会影响,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效”就是效果、实效。检察新闻报道不是检察机关的“独奏曲”,而是各方共同协作的“交响乐”。我通过采访十多位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深入实地采访相关党政领导、行政机关负责人、案件当事人及人大代表,听取各方真实声音,使得报道客观公正。
以责任和良知记录真实,以笔为剑守护正义。每个时代都需要讲故事的人,我将用心讲故事说新闻,传递更多法治力量与温度。
(本报记者张吟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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