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检察”齐发力 检察工作谱新篇 2023年11月03日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延伟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检察机关如何构建现代化法律监督体系、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要求。

  革新司法理念,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检察人员要紧盯立案监督、撤案监督、漏捕漏诉、侦查活动违法监督、审判监督五个重点环节,着力提升思想认识,克服“重配合轻监督”的思想,全面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能力,加大监督力度,消除监督盲点,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

  提升业务素能,做好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民事检察是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工作中直接服务民生的窗口之一。检察人员要秉持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以及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维护民事司法活动公正公信,真正实现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推进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诉源治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通道,加强公开听证和释法说理,努力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以“我管”促“都管”,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引导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瞄准短板弱项,在每一起民生小案中不断传递“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力度与温度,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处理结果反馈等机制,实现行政检察监督全过程的有效衔接,与各行政机关形成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合力。

  维护公共利益,助推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风险整治、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领域均提出具体要求。公益诉讼检察既要脚踏实地落实法定领域职责,又要巩固公益诉讼机制建设成效,做到机制落实常态化、机制效应最大化,继续做深做实已出台的各项工作机制,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机制,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