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坚持”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 2023年11月03日 王常敏

  近年来,贵州省丹寨县检察院聚焦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重点,积极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监督,持续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精准化,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

  坚持强基固本。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渠道畅通机制,与相关单位共享社区矫正信息,打通信息壁垒,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加强配合,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效率;二是建立“日常检察+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辖区各司法所实地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针对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专项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一是对社区矫正案件开展案件评查,对近三年该院办理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开展案件评查,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对比分析社区矫正机构对同类问题的整改质效;二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日常检察和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察,杜绝纠正违法通知书一发了之的情况发生,跟紧监督查看问题整改结果;三是加强对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收监执行、脱管漏管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依托贵州省检察院研发的“脱漏管大数据监督模型”,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收集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的基础信息,碰撞对比重点线索,开展重点线索核查。

  坚持融合履职。一是健全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线索移送机制,与刑事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等建立共享机制,形成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线索移送台账;二是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作用,依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特别规定,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检察队伍的专业优势,与司法行政、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协助做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困难帮扶、再犯罪预防等工作。

  坚持社会治理。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与丹寨县司法局共同开展社区矫正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发放法律知识手册,现场进行普法教育,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加顺利地融入社会,预防、减少再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依法针对性开展教育帮扶,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王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