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部署,发挥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单位和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作用,聚力打造数字检察湖北品牌。
明理念重统筹,科学规划发展蓝图。聚焦“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加强省检察院统筹和上下联动,谋划提出“1335”工作思路。围绕这一思路,省检察院聚焦数字检察工作机制这“一个目标”,深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及模型建设应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项工作”,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数据资源基础、数据安全防护“三大支撑”,建强数字检察指挥、管理、人才、示范、内控“五项机制”。落实最高检“四个一网”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施工方案”,规范建设“数据仓库”,探索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在数据领域的应用,做到数据“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共汇集治理数据约15亿条,数字蓝海积厚成势。
明方向重应用,创新开发法律监督模型。落实最高检“1+N”工作思路,在全国数字检察一级整体大框架下,积极搭建本省二级“树干”平台,扎实开展三级“枝丫”研发。坚持以业务为导向研发模型百余个,省检察院择优筛选出68个重点模型,强化业务跟踪指导,已建成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并挂载28个模型供全省使用。坚持以效果为导向深化应用,自全省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推送监督线索近3万条,办理监督案件2095件,制发检察建议1157条,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9件。坚持以安全为导向管理模型,制定《湖北省检察机关数据管理办法》等,压紧压实数据安全责任,筑牢数字检察安全屏障。
明举措重融合,全面提升数字化办案水平。省检察院坚持以示范促融合,参与6个模型具体研发,一体协同三级检察院数字办、业务部门开展数字化办案,提升融合履职水平。坚持比学赶超促融合,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牵头模型的推广应用,技术部门强化能动支撑,推动业务与技术的融合作战。以模型竞赛和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抓手,营造“先进创示范、中间赶先进、后进争先进”的数字检察浓厚氛围。坚持创新模式促融合,以“检察长主阵、技术(数字检察)部门主推、业务条线主抓、业务部门主导、检察官主办”为原则,对全省重点模型应用、重大案件的办理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调度,检察一体化得到有力强化。
明机制重保障,稳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坚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全省各级检察院和省检察院业务部门均成立数字检察研发小组,实施数字检察人才跟岗轮训“星火计划”。主动向“外脑”借智借力,与高校、科研单位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加速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坚持完善正向激励机制,依托检察新媒体,加强典型宣传、经验交流、成果分享和典型案例培育推送,将数字检察单独纳入各市州综合考评,激发全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始终将廉政风险防控贯穿数字检察建设全过程,督导检察人员严守廉洁底线,确保工作平稳有序、队伍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