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成效,助推乡村振兴,服务保障贵州“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贵州省黎平县检察院通过“三强化”工作法,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强化能动履职,夯实救助工作基础。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主动对因刑事案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将传统的“坐等申请救助”转变为“依职权主动救助”,主动挖掘线索、调查核实、上门服务,破解司法救助线索发现难的问题。
强化内部配合,完善协助配合机制。该院建立司法救助内部协助配合机制,对可能具备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由办案部门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强化联动协作,实现多元全面救助。该院与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等10家单位制定衔接机制,积极搭建“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平台,在办理司法救助中,根据当事人实际困难情况,联合多家机构开展多元救助,最大程度发挥救助合力,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石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