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业务建设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检察新长征·模范红花岗·最美遵义行”品牌建设。
严管厚爱,打造一流检察队伍。该院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事关检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逐步完善教育培训结构,带动队伍整体专业素养提高;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方案,全方位多角度设置考核分值,实现检察人员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执行力分值制度,以详细明确的“绩效记分”和“执行力扣分”进行正负向量化记分,保证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按时高效执行到位。
守正创新,检察业务稳定靠前。该院将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刑事案件统一由该院第四检察部集中办理,实现“四大检察”集中履职;选取由与基层社会治理密切关联的刑执、控申等检察部门组成第三党支部,与中心城区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以党组织联动形式推动检察工作与社区工作深度融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把准改革方向,将检察侦查工作作为维护法律监督刚性的重要手段,该院第三检察部被最高检确定为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联系点。
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成效显著。该院以全新理念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导诊式服务,2010年至2022年连续四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来推进,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2人,起诉127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诉源治理,针对涉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反映出的管理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实现诉源问题分析和综合治理。
(周娟 梅云青 陈代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