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新泰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整合办案力量,探索推进“刑事公诉+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和保护公益的合力。
强化机制建设,为一体化办案提供组织保障。该院制定出台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指导意见》,对线索移送、案件范围、办案流程等进行科学规划,形成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为主导、相关业务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格局。该院还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2019年7月,新泰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今年6月,新泰市委、市政府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打破刑民壁垒,整合一体化办案力量。针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存有争议、如何深挖案件线索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等问题,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确需跨部门商讨的,提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商议。与此同时,案管部门在受理案件时,对可能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及时移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对发现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线索,及时移交刑事检察部门,实现案件线索“双移交、双反馈”。
聚焦服务大局,提升一体化办案效果。近年来,该院先后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盗伐林木、污染环境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保护耕地30余亩,补植林木1000余株,追索生态修复费用60余万。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该院共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假药案件4件,提出惩罚性赔偿1650余万元,对10人向法院提出适用禁止令的申请。该院办理的一起生产假药案件,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提出了适用1340余万元的十倍惩罚性赔偿申请,既震慑了犯罪又保护了群众生命安全。此外,该院严厉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行为,共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3件,提出适用惩罚性赔偿162余万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王泓 候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