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燎原:拓展检察工作“朋友圈” 2023年08月14日 戴小巍 刘乐佳

  

   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检察官邀请陈燎原(中)对涉案河道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

  不久前,大检察官研讨班刚刚结束,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将会议精神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我第一时间学习了相关内容。研讨班提到,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我十分认同这一理念。

  水是湖北最大的特点,治荆楚必先治水。作为一名扎根在农村的人大代表,我特别关注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据了解,检察机关在依法综合履职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中,深刻践行高质效办案的理念,始终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以“我管”促“都管”,扩大检察“朋友圈”,凝聚起守护绿水青山、长江大保护的合力。

  7月,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邀请我对一起涉案河道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

  该案中,不法分子盗采河砂导致河流堵塞和改道,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办案时,检察官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圆桌会议、联席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就被破坏的河流及周边环境受损状况、修复方案、后续维护工作等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水利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各部门齐抓共管,依法惩治盗挖河砂的犯罪行为,同时有序推进了该河道的整治工作。从开始办案,检察官就邀请我进行全程监督。我建议检察机关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办好这一个案子,达到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黄梅县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矿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内10余家砂厂进行排查,并调取近3年水利行政执法卷宗。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向县水利主管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时,我见证了送达的全过程。

  检察官告诉我,检察建议制发后,水利主管部门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不断提升涉及水利和湖泊领域采矿监管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先后与江西九江、湖北武穴等6家边界水域相关执法部门签订《长江黄梅段水上联合执法机制》,与江西湖口、安徽宿松签订《江西省湖口县、安徽省宿松县、湖北省黄梅县长江交界水域联合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工作协议》,协助黄梅县政府制定《黄梅县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听完检察官的介绍,我对行政机关的做法感到很欣慰。

  我认为,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流域综合治理相关案件,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共同发力,还要强化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扩展检察工作“朋友圈”。今年2月,我在黄梅县检察院调研时,建议该院通过建立案件管辖及线索移送、联合办案、调查取证协作及日常工作协作机制,协调带动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及公益保护组织、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办理流域综合治理相关案件,不能止步于办好个案,要把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贯穿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做实诉源治理。我希望检察机关以更优的检察履职,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把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这项“绿色事业”做得更好。

  (口述: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梅县柳林乡老铺村党支部书记 陈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