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研究基地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调了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指明了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道路,明确了检察理论研究的重点任务。下面,我结合上海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的实际情况谈几点自己的感悟。
一是要把牢正确方向,深刻把握制度运行的内在规律。华东政法大学与上海市检察院于2017年8月共建上海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今年5月,中心正式获批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中心将适应新身份,按照应勇检察长的讲话要求,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创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政治考量,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有关公益诉讼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助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
二是要坚持差异化、个性化定位,突出自身特色。中心将依托上海自身城市定位,发挥所长、突出特色,探索上海特大城市公益诉讼新模式,围绕国家战略、上海超大城市特点、跨区域一体化发展、人民群众更为多元的需求,实现最佳公益保护效果。下一步,计划重点关注以下领域:公益诉讼国家立法的重点内容与建议;公益诉讼在金融、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发展;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与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涉外法治建设中的公益诉讼价值;等等。
三是要聚焦开展公益诉讼基础理论研究,产出高水平科研智库成果。近年来,中心聚焦检察公益诉讼基础性理论和实践难题开展研究,聘请应松年教授等著名专家担任顾问,汇集了70多名学者和检察业务骨干担任研究人员。团队成员在高水平刊物发表文章30余篇,在推动公益诉讼立法以及公益诉讼实践运行模式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价值。
未来,我们将通过对发展沿革的溯源、中外比较借鉴及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成效和问题的梳理,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基础、职能定位、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诉讼地位以及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公共利益代表的论证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从理论上阐释为什么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如何更好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等基本问题,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概念、观点、理论,构建自主的公益诉讼知识、学科和话语体系。
四是要健全检校共建机制,拓宽实践实习基地。我们依托检校合作机制,发挥高校和实务互补优势,从学术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中心在上海松江、崇明和江苏如皋等地都设有实践实习基地。今后,要进一步健全检校共建机制,加强检校常态化联系,进一步推动研究体系升级,通过发布检察公益诉讼研究课题等方式吸引更多专家投身于相关研究。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上海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