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的领导和支持下,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自2019年8月成立以来,积极推进检学研一体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一是河南省检察院选派科研能力强、实务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到研究院任职,强化理论研究与公益诉讼检察实务的高度结合。二是河南省检察院通过接收研究院学生到该院实习、接收研究院老师到检察机关挂职等,让我们深度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实践,提供法律咨询、专家意见等。三是研究院聘请优秀检察官作为兼职老师、兼职硕导。四是研究院与河南省检察院共同编写《检察公益诉讼发展蓝皮书》《公益诉讼系列丛书》《公益诉讼案例教材》等系列丛书,共同举办公益诉讼学术会议等。五是建设“公益法韵”微信号。研究院的微信公众号“公益法韵”于2019年9月正式运营,目前关注人数近2万人,遍布国内各个省份以及港、澳、台地区。“公益法韵”开设了“理论精粹”“公益观察”“域外专栏”“案例研习”等特色栏目,已累计推送各类公益诉讼文章400余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科体系同教材体系密不可分。学科体系建设上不去,教材体系就上不去;反过来,教材体系上不去,学科体系就没有后劲。”研究院积极推行公益诉讼学科体系建设,主动组织高校学者编写公益诉讼法学本科教材,将达成共识、不存在争议、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诉讼制度、程序和理论等内容固定下来,写进教材。去年,研究院历时3年完成的全国首部《公益诉讼法》本科教材正式出版,获得各方认可。公益诉讼不仅要进教材还要进头脑。为此,研究院率先在本科生中开设了《公益诉讼法学》课程,组织精干老师为学生授课,让广大学子积极学习、研究公益诉讼,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需要一大批高素质、高质量的公益诉讼人才。经研究,我们率先在诉讼法学二级硕士点下开设了全日制公益诉讼研究生招生方向,培养全日制的公益诉讼硕士研究生,目前已经招收了三届,共12人。郑州大学申报的在法学一级博士点下自主设置的目录外公益诉讼法学二级博士点被教育部审核备案并予以公布,成为全国普通高校第一个独立设置的公益诉讼博士点。该博士点今年已经正式招收了2名公益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郑州大学通过全国第一个公益诉讼法学本科、硕士、博士完整培养体系的完成,将为中国特色公益诉讼学科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