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通过开展“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干警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找准法律监督工作与民族团结工作契合点和结合点,不断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准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清醒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保障国家政治安全的思想基础,紧扣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特殊矛盾,坚决依法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暴力恐怖活动。要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涉民族事务的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更加明确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更加明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力,进一步筑牢干警政治忠诚,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更加自觉肩负起新时代人民检察工作的职责和使命。要坚持把各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和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要切实提高检察机关为各族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推动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实效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