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作中监督 在监督中协作 2022年12月16日 严广雨 金鹏

  

   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李秀竹/摄

  江苏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后,金湖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监督效能,以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共同画好检警协作、高效配合的“同心圆”。

  今年以来,金湖县检察院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称侦监协作办)为平台,强化靠前监督,选派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入驻侦监协作办,充分利用提前介入侦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为公安机关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保障。截至目前,检警双方共召开联席会议6次,进行数据信息双向通报10次,检察机关提出补充侦查、纠正违法等意见30件次。

  检警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办案信息共享、会商研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取意见、提前介入等达成共识,同时确立了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撤案、行政立撤案,检察机关批捕(不捕)、起诉(不诉)、侦查监督、立案监督等情况进行每月通报,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指导侦查取证方案并及时跟踪完善。如在一起多人头多链条跨区域网络制造、买卖枪支案件中,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以书面形式提出取证意见并持续跟踪,同时针对其他涉枪犯罪线索,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截至目前,该案已有4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公诉。

  此外,检警通过侦监协作办有效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现侦诉快接、简案快办、繁案精办。2021年11月以来,该院共集中办理速裁类、简易类认罪认罚案件192件,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我们建立健全侦监协作办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抽调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干警定期派驻公安机关开展监督工作,不仅克服了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配置紧张的难题,而且进一步加强了与扫黑办、护航民企专班的沟通协作,对重点案件线索、重大监督事项、重要工作流转情况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金湖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表示。

  (严广雨 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