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呵护让老年人老有所依 2022年12月08日

  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保障和为老服务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蓝牵手夕阳红”专项工作,持续关心关爱老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而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以来,办理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1件,涉及老年人优待权、敬老院管理、养老金冒领等方面。

  以公交优待为切入点,推动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地落实。

  剑河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公交公司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每人每次收取1元,办理老年人爱心卡的则收取0.9元,违反了《贵州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和《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的规定,侵害了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调查核实后,剑河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尽责,及时整改该公交公司违法收取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公交车费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监管部门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并责令该公交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取消收取乘车费,切实维护了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切实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今年7月,黎平县检察院在开展“检察蓝牵手夕阳红”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县岩洞镇、尚重镇两家敬老院存在特困供养金被冒领、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公共场所未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等问题。

  经调查核实后,黎平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存在的上述问题及时履行监管职责。

  行政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督促退回违规冒领的特困供养金2万余元,并在敬老院公共区域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同时配备文体娱乐设施,极大地改善了敬老院老年人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