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宽严相济妥善处理12起非法狩猎案 2022年11月01日 韩明

  2021年底,河北省巨鹿县公安局陆续向巨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12件非法狩猎案。

  12件非法狩猎案案情基本相同,只是狩猎鸟类的数量和种类有所不同。在和当事人见面后,检察官注意到该系列案的犯罪嫌疑人普遍岁数较大,且为当地农民,猎捕鸟类的目的是为防止即将成熟的谷物被鸟类啄食,不是为了食用、买卖等。

  在对嫌疑人定罪量刑时,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嫌疑人的认知程度、行为动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危害程度及再犯可能性等因素,探索在入罪标准不变的情况下,适当从严掌握起诉标准,确保罪责刑相适应。随后,该院向市检察院请示处理意见,并通过检答网提问等方式查找相关案例和最新政策。同时该院还与县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心、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就如何合理认定涉案鸟类价格进行了多次会商,积极与法院多次沟通刑罚方式,确保罪、责、刑相一致。

  该院先对系列案中狩猎数量最多的武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向武某释法说理,武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表示愿意缴纳生态修复公益赔偿金,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最终,经市检察院建议,该院对该系列案中猎获数量不足20只的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考虑该系列案分布于该县多个乡镇,犯罪嫌疑人年龄大且部分嫌疑人存在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该院决定到案发地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包村干部、村民代表等参加。同时,该院把每一场上门听证会变成一场法治宣传会,向周围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并发放保护野生动物相关宣传资料。

  (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