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案-件比”倒逼办案求极致 2022年10月14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琪林

  

  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三级院内设机构由1491个减少到855个,构建起“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全区检察机关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在全国率先建立检察官员额动态分配机制,建立核心数据会商通报、业务态势预判预警、日常流程动态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相统一的检察权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实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督促、倒逼检察官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案件,使得监督办案质效有效提升。

  2021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案-件比”均实现优化;民事抗诉案件采纳率由79.63%上升到86.67%,行政执行违法监督案件采纳率由94.78%上升到100%,检察工作更高效、监督更有力、群众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