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故事
感受司法温情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们娘仨无依无靠,没想到孩子出事后,你们能亲自上门给我们解决困难,这些钱对我们来说太宝贵了!”于某眼含热泪,握着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战建英的手激动地说。这是近日海阳市检察院入村发放司法救助金时发生的一幕。
今年6月,海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时,发现被害人王某家庭生活困难、家庭成员情况特殊,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此线索移交给第五检察部。经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后,办案检察官随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的核查工作。
走访调查
办案检察官首先联系当地派出所,找到王某案的办案民警,在其引领下来到村委会和王某家中了解情况。经实地查看和当面交流了解到:王某今年16岁,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法与人正常交流,生活起居都需要人照顾,无劳动能力;姐姐为三级智力残疾,亦无劳动能力;父亲两年前去世后,家庭重担都落在了母亲于某身上,她一边要照顾两个患病的孩子,一边要维持基本生活,只能靠低保度日。
掌握上述情况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启动对王某的救助程序,帮助准备生活困难、精神障碍等证明材料,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审批,协调解决救助款项……最终在1个月内帮助被害人落实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
主动救助
救助金发放至今,办案检察官仍不时与王某所在村委会沟通联系,跟踪了解王某及其家庭的生活现状,做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近年来,海阳市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工程,按照“线索挖掘、调查核实、报请审批、发放救助、跟踪回访”五步工作法,精准把握国家司法救助原则、对象、方式、标准、程序,在“应救尽救”的同时,做到依法依规救助,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