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故事
解决群众揪心事
“近3年来,我们跑了多个部门,前后跑了十几趟,问题都没得到解决,今天总算拿到了这笔钱!”9月26日上午,在河南省嵩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9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近3年的2万余元工资。拿到钱后,老张激动不已。
2020年6月,老张和8名工友受雇于某路桥公司在高速路上安装隔离栏。工程结束后,老张仅拿到部分工资,余下的6000余元路桥公司拒不支付。经商议,老张和8位工友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讨要余下的2万余元。
今年5月5日,老张向嵩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及时约谈包工头,调查核实工程的总包方和发包方相关情况。检察官还走访了另外8名工友,并在劳动监察部门查阅相关维权记录。在确认案件属实后,嵩县检察院向嵩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立案后,检察官及时就案件证据、法律适用、被告给付能力,与法官进行了深入沟通,积极争取嵩县法院支持配合,最大限度畅通办案流程,缩短诉讼周期。
5月17日,嵩县法院判决老张一方胜诉。没想到,判决生效后,被告却一直拒不履行。无奈之下,老张和工友们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办案检察官受邀与法官多次对被告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在法院与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被告终于同意一次性结清欠款。
【能动履职】
“嵩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也是我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河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冯海宽介绍,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普遍标的不大,但因为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不敢或不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小事便成了他们的揪心事、烦心事。为此,今年4月以来,河南省检察院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三级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在实践中探索出不少可复制的工作机制或经验做法,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
“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定职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要求。”冯海宽介绍,截至目前,河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民事案件5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版文稿统筹:本报记者马菲菲 郭树合 刘立新 通讯员吕珊珊 贾佳乐 摄影:张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