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保护:让孩子更好成长 2022年10月14日 马菲菲 郭树合 刘立新 吕珊珊 贾佳乐

  筑牢“防火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成效提出明确要求。

  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回应时代之需、人心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了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自上而下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由专人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关键词一:综合司法保护

  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于2021年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由未检部门或未检办案组统一行使,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初步形成。

  各地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中注重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家庭、社会等诸多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联合督导、健全机制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

  检察机关还扎实推进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全国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词二:双向保护

  检察机关遵循司法规律,加强双向保护。

  一方面,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其中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今年1月至9月,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已达到66.6%、不诉率57.6%、附条件不起诉率36.6%,这三个数字较2018年同期分别上升了约32.2、34.4和24.3个百分点,很好地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同时,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管束到位,依法惩治不纵容。2018年至今年9月,一共起诉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7万余人。

  另一方面,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专门救助意见,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了1600多个“一站式”办案区,防止在办案中给被侵害的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关键词三:六大保护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这“六大保护”形成“化学反应”,努力实现“1+5>6”的更好效果。2018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后,各级检察机关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携手持续抓好落实。今年1月至9月,检察机关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比2018年同期下降了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