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检察官讲述
是作定罪缓刑还是无罪不诉处理
近年来,最高检发布了多批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及时回应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有力地增强了人们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信心。从宏观上看,这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宗旨和要求。就我办理周某正当防卫案的微观体会而言,这些案件能够成功办理、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离不开司法改革的各项有力举措。
本案是夜间发生于农村野外的案件,缺少目击证人、缺乏视频监控,证明案发全过程的直接证据仅有周某的言辞,想要还原基本案情进而作出公正的处理,就必须要对周某供述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予以科学合理的评价,对案件的事实和情节作出客观公正的认定。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我们以细致阅卷为基础,通过言词证据与客观性证据印证搭建起案件事实框架。通过调查走访,我们认为不能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对周某作出过于苛刻的要求。
随着证据事实进一步厘清,谁是谁非越加明显,但是死者为大与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谁死谁有理与法不能强人所难等观点与理念之间的矛盾也越发凸显。是沿用陈旧保守但从经验上看可能风险更低的方式把案件作定罪缓刑处理,还是坚持公平正义对周某作无罪不诉处理?
尽管有不同的意见和观点,但严守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办案质量经不经得起历史检验、能不能真正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是我们始终坚持的共识。
在向周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后,我们还积极向死者亲属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亲属通过法律途径提出意见、反映诉求。
该案被最高检作为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发布,得到数百万网友点赞,极大地提振了人们同不法侵害作斗争的信心、鼓舞了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勇气,取得了显著的办案效果。
回望新时代司法改革以来这些年,“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办案导向逐渐成为共识,各地检察人员以求极致精神办精品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公平正义也因此变得更加可感可知,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来源。
【案例链接】
2020年11月27日,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安徽省枞阳县周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位列其中,周某在反抗强奸过程中,用农药水箱软管缠绕施暴者颈部,致其死亡,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周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不起诉。
(讲述人: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方文兵)
(本版文稿统筹:本报记者 高扬 操余芳 刘文晖 韩兵 史隽;图片均为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