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监督:民行检察全面发展 2022年10月14日 高扬 操余芳 刘文晖 韩兵 史隽

  强化民行诉讼活动监督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在更高的政治站位上,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目标,探索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格局。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分别单独设厅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民事、行政检察力量得到极大加强。

  【民事检察】

  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民事抗诉393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087件。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选择性执行、超范围查封扣押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3814件。会同最高法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监督纠正1484件“假官司”。

  2019年,提出民事抗诉510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972件,纠正虚假诉讼3300件。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3437件。

  2020年,提出民事抗诉499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900件。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适用程序错误等提出检察建议3.3万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7万件,纠正虚假诉讼10090件。

  2021年至2022年9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870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965件。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8.9万余件,纠正虚假诉讼15687件。

  【行政检察】

  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0件。重点监督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案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监督法院依法审查办理,提出检察建议6528件。

  2019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5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3件。

  2020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8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8件。对行政审判中违法送达、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等提出检察建议6067件。对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5万件。

  2021年至2022年9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40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97件,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7.5万余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934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