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福州古厝”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依托福州市检察院“福州古厝”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联合区公安局、区文体旅局出台《关于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开展调研摸排,共摸排辖区内“古厝”30余处,督促有关部门将7处“古厝”修缮、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到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份。该院还与仓山区烟台山管理委员会在烟台山历史风貌区联合建立“古厝公益保护联系机制”,开展联合调研、线索移送、共商咨询等活动8次。 (陈唱)
仓山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福州古厝”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依托福州市检察院“福州古厝”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联合区公安局、区文体旅局出台《关于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开展调研摸排,共摸排辖区内“古厝”30余处,督促有关部门将7处“古厝”修缮、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到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份。该院还与仓山区烟台山管理委员会在烟台山历史风貌区联合建立“古厝公益保护联系机制”,开展联合调研、线索移送、共商咨询等活动8次。 (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