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邑县检察院以“求极致”精神抓好“全面、全员、全时”检察人员考核,突破“惯性力”、打破“舒适圈”,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优化能力作风,补齐短板弱项,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得到有效提升。在今年1月至7月检察业务核心指标通报中,该院持续排名成都市22个基层检察院第一。
优化考核指标,着力解决“考什么”的问题。该院明确工作重点,将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细化到部门、具体到责任人,通过“全院工作目标→部门工作目标→个人考核指标”的指向分解,达到“个人绩效→部门绩效→全院绩效”的导向目标实现。区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以“共性指标+个性指标”进行差异化考核,为每名检察人员量身定制目标清单,让干警在“责任坐标系”中找准定位,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扛责任,实现评价的差异化和精准性。
严格考核程序,着力解决“怎么考”的问题。该院坚持考核程序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考核过程划分为个人鉴定、审核评鉴、考核评定、结果反馈等程序,采用“基础分+加减分”模式搭建量化评分体系,综合运用百分制计分、正负面清单加减分等量化评价工具,注重了解检察业务工作实效,确保考核对人对事对成绩。坚持考在日常,以季度为记分周期,由各内设部门以“日志式”管理的方式实施,做到日日有记录、月月有计划、季末有评价,坚决杜绝“平时不算账、年底凭印象”问题。
强化考用结合,着力解决“如何用”的问题。该院切实发挥考核正向激励作用,突出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时优先考虑考核结果一贯表现优秀的干警,适当提高目标绩效奖励,进一步放大激励效应,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问题,营造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政治生态。注重发挥考核反向鞭策作用,对于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干警,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其整改到位。
(杜文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