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对口援助工作从“外部输血”到“自我造血” 2022年09月29日 刘良

  近年来,大邑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六位一体”检察援助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帮助对口援助单位增强自我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援助工作从“外部输血”向“自我造血”转变。

  压实责任,深挖需求精准帮扶。2019年初,大邑县检察院对口援助单位调整为炉霍县检察院。为切实了解炉霍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存在困难,大邑县检察院检察长多次率队赴炉霍县检察院开展实地调研,并就此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了以智力援助为主、多措并举提升业务水平的援助工作重点,增强炉霍县检察院的自身“造血”功能,提高自主发展能力。

  实训授课,共同研判促业务提升。大邑县检察院坚持以检察业务援助为核心,开通“业务热线”帮助解决炉霍县检察院日常业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拓展远程培训模式,邀请高校教授、业务专家为两地检察人员进行同堂培训,通过指导办案、案例研讨等方式,带动炉霍县检察院业务水平整体提升。3年多来,两地检察院共开展案件分析研判8次,炉霍县检察院干警受邀参加同堂培训50余人次。

  资金支持,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大邑县检察院坚持以资金援助为保障,在自身经费保障有限的情况下仍列出专项援助资金,从基础设施建设、专业技术设备等方面给予炉霍县检察院一定资金支持。同时,两地检察院以文化交流为纽带加强沟通,两院干警多次就机关党建、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进行面对面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