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案件有了不起诉前置教育矫正程序 2022年09月29日 陈一峰

  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危险驾驶案件相对不起诉的社会效果,日前,南安市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该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实行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前置教育矫正工作细则(试行)》,建立了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前置教育矫正程序,规范了具体操作流程。

  南安市检察院对经初步审查符合不起诉条件,但需要进一步考察的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的前提下,由犯罪嫌疑人在规定期限内自愿完成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到涉酒场所开展“禁酒驾”宣传、在公安机关举办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班上现身说法等教育矫正内容,依表现情况决定是否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对于不同意适用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前置教育矫正程序的犯罪嫌疑人,经进一步考察,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提起公诉。

  “我们出台这项机制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让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服务的方式,促使其自我反省、认罪悔罪,避免因被不起诉而产生犯罪成本过低的错误认识,叫醒酒醉人、警醒身边人,进一步营造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社会氛围。”南安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自《细则》出台以来,南安市检察院已对30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适用不起诉前置教育矫正程序,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取得良好的警示效果,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陈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