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检察日报2022年7月26日(总第9945期) 2022年07月26日

  孙艳丽: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南门里支行与孙艳丽借款合同一案,需对被执行人孙艳丽名下位于沧州市新华区解放东路百合家园1#-1-302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20180005108)进行价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取评估机构及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选取评估机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4日10时(节假日顺延)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选取评估机构。选取评估机构后,第8日10时到评估标的物所在地勘验现场,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0317-3167060。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针铜: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南门里支行与张针铜借款合同一案,需对被执行人张针铜名下位于沧州市新华区鞠官屯大化三区13-3-601房屋一套进行价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取评估机构及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选取评估机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4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选取评估机构。选取评估机构后,第7日10时40分到评估标的物所在地勘验现场,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0317-3167060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金永凯、金振茹: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南门里支行与金永凯、金振茹借款合同一案,需对被执行人金永凯、金振茹名下位于沧州市新华区解放东路百合世嘉14#-3-2403房屋一套进行价格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取评估机构及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选取评估机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5日10时(节假日顺延),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选取评估机构,选取评估机构后,第8日10时到评估标的物所在地勘验现场,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0317-3167060。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冉孟国:本院受理贾正秀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陕0723民初1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谢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洋县人民法院

  李军军:本院受理马栋祥诉王明成中介合同纠纷一案,被告王明成向我院申请追加你为本案被告,我院已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蒋辛屯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邵新华:本院受理河南扶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1民初12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偿还借款本金46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行政综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姜文成:本院受理河南扶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1民初9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偿还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行政综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顾将华:本院受理金学秀诉你及张玉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2021)皖1525民初2252号民事裁定书、(2021)皖1525民初225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刘芳:本院受理刘正飞与你追偿权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25民初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佛子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晏相林:本院受理赵宇飞诉你与贵州启北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725民初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姜秀慧、丹东慧友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金田、杜兴宝、韩炳财诉你们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603民初59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耿文文:本院受理原告王建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15民初31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小红:本院受理兰忠元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张婷:本院受理苏伟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39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林霞: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巷口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巷口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邱文伟: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谭丽华: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谢煜恺: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2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天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罗培育:本院受理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2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天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蔡毅锋:本院受理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4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天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郑智强、赖利亚:本院受理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2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天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宋欢欢:本院受理张誉彤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及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猴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李强:本院受理余庆县香港惠嘉宝板材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黔0329民初95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材料款17547元,案件受理费396元,公告费690元,合计1086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住隆昌市响石镇锣鼓村3组35号洪平:本院受理隆昌市郑世聪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9005元及资金占用费(以900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从2021年1月20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计算支付);2.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家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刘振春(511028196610298518):本院受理郑显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决被告支付欠款49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083民初3104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响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郭华山、熊巧云:本院受理夏书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鄂1087民初5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沙道观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郭森:本院受理马田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蒋辛屯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王铭喆、苗培仁、唐山宏昌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潘秀全与被告王铭喆、苗培仁、唐山宏昌服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203民初10201号民事裁定书及原告潘秀全的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河北路法庭领取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王铭喆、苗培仁、唐山宏昌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体洪与被告王铭喆、苗培仁、唐山宏昌服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203民初10222号民事裁定书及原告李体洪的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河北路法庭领取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王铭喆、苗培仁、唐山宏昌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金与被告王铭喆、苗培仁、唐山宏昌服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203民初10211号民事裁定书及原告郭金的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河北路法庭领取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王铭喆、苗培仁、唐山宏昌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友来与被告王铭喆、苗培仁、唐山宏昌服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203民初10449号民事裁定书及原告王友来的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河北路法庭领取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任惠普:本院受理李松彬与任惠普民间借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任惠普所有的中国移动18894999999、13833989898手机号码进行价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取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选取评估机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5日9时(节假日顺延)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选取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0317-3167060。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牛留军、魏丽丽:本院受理武书剑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潭头法庭开庭审理。

  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

  薛向峰:本院受理薛彦松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24民初518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安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郑靖:本院受理黄晓吉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2075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安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王岭:本院受理宫付芹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1.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儿子王静磊由被告抚养;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20日9时在本院中心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余明剑:本院受理任献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50000元及利息;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至本案本金全部还清为止;3.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20日9时在本院中心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何纯飞:本院受理曾晓龙诉你与钟超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011民初1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郑伯良:本院受理李开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011民初1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陈国平:本院受理柏向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03民初1719号民事判决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义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