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实现刑罚执行与强制戒毒无缝衔接 2022年06月26日 吴贻伙

  

   安徽宣城:检察官对戒毒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

  为避免以后再次发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失管脱管现象,日前,安徽省宣城市检察院邀请南湖、宝丰两个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及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负责人进行会商,分析研判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孙某是刑满释放人员。今年3月,宣城市检察院在戒毒所开展日常监督中发现,孙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尚有6个月的强制隔离戒毒余期需要继续执行。然而,检察官发现,有关方面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其送至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发现该线索后,根据与该戒毒所共同建立的有关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宣城市检察院立即开始调查核实。

  据了解,安徽省共有8个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目前接受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近千人,其中宣城辖区内有南湖、宝丰两个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接受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近500人。为更好地对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活动实施检察监督,2021年8月,安徽省检察院会同该省司法厅积极探索,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并将宣城市检察院列为全省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试点单位之一。

  《意见》下发后,宣城市检察院迅速行动,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南湖、宝丰两个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会签了《宣城市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戒毒措施变更、戒毒管理活动、戒毒人员权益保障等环节,制定了联席会议机制、重要执法活动会商机制、检察建议处理和通报机制、检察监督督办移交机制等11项制度。同年9月,宣城市检察院又与两个戒毒所建立了日常监督联络机制。此后,宣城市检察院依托该监督联络机制,定期派员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解除、所外就医等执行活动开展巡回检察监督。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宣城市检察机关共进行了7次14组28人次入所检察监督工作。孙某未被及时交付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余期的线索,即是在其中一次巡回检察监督中发现的。

  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孙某的情况绝不是个例。随后,宣城市检察院通过执法业务平台,对近5年来的300多名被转捕刑拘人员进行排查,共发现22名戒毒人员存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强制隔离戒毒余期未执行的情形。

  针对这一情况,宣城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推进会,并将排查出来的案件线索交给相关基层检察院办理。

  排除以社区矫正等其他方式执行余期的情况外,宣城市两级检察机关对其中的14起案件正式受理,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在反馈积极办理的同时,开展了专项自查活动。

  (本报记者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