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倍传:本院受理原告城阳区金品源鞋底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卢希迪、青岛招联金服不动产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青岛市喜盈门典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晓冰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时福、青岛好利潍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述霞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孟庆敏、葛红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杨肖静:申请执行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鹏支行与被执行人深圳海博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杨肖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粤0307民初2210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分别为:一、本院(2022)粤0307执1432号执行通知书。限你方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本院(2022)粤0307执1432号报告财产令。限你方在本令送达之日起5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三、本院(2022)粤0307执143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海博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杨肖静名下价值人民币5002713.88元的财产(以人民币5002713.8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四、本院(2022)粤0307执1432号查封通知书。本院已于2021年2月5日查封了你方名下位于被执行人杨肖静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华南国际纺织服装原辅料物流区二期 3E-144、3E-145、3E-146、3B-010、1A-067 房产【权属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40437、0239729、0239827、0240146、0239761号】。限你方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财产。五、本院(2022)粤0307执143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杨肖静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华南国际纺织服装原辅料物流区二期 3E-144、3E-145、3E-146、3B-010、1A-067房产【权属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240437、0239729、0239827、0240146、0239761号】以清偿债务。六、本院(2022)粤0307执1432号房产市价查询结果通知书。本院经于2022年5月27日在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查询:1.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华南国际皮革皮具原辅料物流区二期1A-067房产【权属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39761号】的最后一次评估价为人民币1116232.08元。本院将以上述查询价格的80%即人民币892985.67元作为司法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对上述房产进行司法网络拍卖;2.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华南国际纺织服装原辅料物流区二期3E-146房产【权属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39827号】的最后一次评估价为人民币955841.78元。本院将以上述查询价格的80%即人民币764673.43元作为司法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对上述房产进行司法网络拍卖;3.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华南国际纺织服装原辅料物流区二期3B-010房产【权属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40146号】的最后一次评估价为人民币889495.89元。本院将以上述查询价格的80%即人民币711596.72元作为司法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对上述房产进行司法网络拍卖;4.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华南国际纺织服装原辅料物流区二期3E-145房产【权属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39729号】的最后一次评估价为人民币955841.78元。本院将以上述查询价格的80%即人民币764673.43元作为司法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对上述房产进行司法网络拍卖;5.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华南国际纺织服装原辅料物流区二期3E-144房产【权属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40437号】的最后一次评估价为人民币955841.78元。本院将以上述查询价格的80%即人民币764673.43元作为司法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对上述房产进行司法网络拍卖。七、(2022)粤0307执1432号网拍告知书。上述财产将在京东司法拍卖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582)进行公开拍卖。关于上述拍卖标的物的拍卖时间、拍卖规则、底价、成交情况、调价情况等信息,你方可自行登录上述网站了解,本院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任明琴:本院受理梅成友诉你离婚一案,原告诉请:1.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2.共同财产:位于余庆县龙溪镇长征南路幸福巷81号房屋一栋地面面积120平方米价值大约40万元,原告与被告之间按照二分之一分割;3.婚生长女梅艾玲、婚生次女梅冰欣、婚生子梅嘉文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三个子女抚养费共计3000元,直至三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溪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邓文书: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庆支行诉陆兵及你、贵州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329民初6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陆兵、邓文书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1001.71元及截至2022年5月21日的利息17008.55元(包括罚息和复息);之后的利息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以原告的贷款系统生成为准);二、原告对陆兵、邓文书位于余庆县河滨北路水岸华苑5栋1单元6层2号的商用房享有拍卖、变卖或折价处理后的价款优先受偿权;三、由贵州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陆兵、邓文书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杨再军:本院受理娄方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猴场法庭领取(2022)黔2725民初46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张科贵:本院受理牟成松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及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猴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阮家乐:关于原告马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
陈娟:本院受理韦春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头屯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王宇欣、王永亮、香河巴登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香河春燕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24民初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安头屯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马海山:本院受理香河县瑞鑫隆水泥制品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24民初8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安头屯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徐占英、王茂香:本院受理丁成辉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头屯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钱朝祥:本院受理瓮安县淦发汽配零售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已撤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25民初520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邓永军:本院受理尚福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702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魏志金、苏亮、史宇龙:本院受理朱秋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一魏志金偿还欠款本金1350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一魏志金支付借款利息162000元(以借款本金13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8日起,按月利息2%计算至2020年3月17日为162000元);3.依法判令被告一魏志金支付违约金,暂计至2022年3月7日为453075元,按照以下方式分段计算(详见后附清单):(1)以借款本金13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7日起,按月息2%的标准,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为139500元;(2)以借款本金13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9日起,按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即年利率14.8%),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暂计至2022年3月7日为313575元;4.依法判决被告一魏志金承担本案原告律师代理费10000元(以上合计1975075元);5.依法判令被告二苏亮和被告三史宇龙共同对上述1.2.3.4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负担。因向你们方送达相关材料,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925民初262号民事裁定书、诉状、证据、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等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2022年8月9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
刘志林:本院受理吴林辉与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一、被告返还原告中介费1.6万元;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因向你方送达相关材料,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925民初310号民事裁定书、诉状、证据、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等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2022年8月9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
钟权宇:本院受理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及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8月24日15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王胜:本院受理贾朝乾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及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8月24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马爱国:本院受理付国栋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25执778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司法公开告知书、被执行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陈东明:本院受理叶敦群与王勇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25民初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佛子岭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周东洋:本院受理赵苗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佛子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陈桂兰:本院受理陈林宝、陈涛、后红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杜西普:本院受理孙红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王晓杰、范艳花: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李国:本院受理杜丽英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书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鲁布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邵佳勇:本院受理曹艳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猴场法庭领取(2022)黔2725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秦巍(原大连成展篷房技术有限公司甘井子分公司负责人):于德顺为其本人申请工伤认定一案,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由你方承担举证责任。因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给你(原大连成展篷房技术有限公司甘井子分公司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伤亡事故举证通知书》(编号:202206004),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规定期限内举证,逾期举证及未举证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