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俊林)6月15日,河北省检察院召开省院党组政治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开展对部分设区市检察院首轮政治督察工作。
此前,河北省检察院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督察工作办法(试行)》,强调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监督实效;坚持政治与业务有机统一;坚持政治监督有机贯通。重点对贯彻落实坚定政治信仰、筑牢政治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
据了解,河北省检察院将组成政治督察组对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4个设区市检察院开展为期20天的首轮“政治体检”,主要围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自觉遵守情况、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执行情况和巡视问题整改“回头看”自查工作情况等内容,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接受群众举报、调阅资料、查阅案卷以及听取意见建议、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实地督察。
“政治督察必须强化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督察什么问题,把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督促帮助解决问题和整改整治贯穿始终,促进被督察市院及其工作人员践行初心使命、高质量履职尽责。”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对政治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