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红:本院受理原告翁磊诉你(2024)皖1503民初136号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与你离婚、婚生子翁梓桐由原告抚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黄霞:本院受理原告齐敏然诉你、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3民初8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7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胡章清:本院受理原告齐敏然诉你、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3民初8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7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城南法庭2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安徽芒趣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艳辉与被告安徽芒趣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刘艳辉诉讼请求如下:1.解除双方签订的无人售货机合作协议书,退还原告支付的36000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房屋租赁费7000元、电费127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被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前调解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3月20日9时在本院第21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南京苏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志在行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苏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立即退还原告服务费用30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损失3000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被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前调解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3月25日15时在本院第20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蔡为为:本院受理原告蔡丙圣与被告蔡为为赡养纠纷一案,蔡丙圣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被告支付自2022年7月13日至2023年4月12日的赡养费共计15250元;2.被告自2023年4月13日起,按2500元/月承担原告在养老院的费用,并按实际承担原告今后的医疗费;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有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山西赋能团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乔慧君、乔铭、王子墨、山西沐泽大药房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晋合会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太原市仁民康源大药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利平诉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883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魏征:本院受理原告王春利与被告魏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7124号,原告王春利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本金4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4万元为基数,从2023年6月10日起至付清时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3年6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黄申:本院受理原告黄新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2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朱敏:本院受理原告徐丽洁诉你及徐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22民初10367-2号,因你外出,地址不详,有关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到,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5日10时30分在太和县人民法院原墙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程培强:本院受理原告王桂军诉你与王纪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22民初13968-1号,因你外出,地址不详,有关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到,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12日10时30分在太和县人民法院原墙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安徽广来建材检测中心: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毅立泰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广来建材检测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深圳前海深粤供应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前海深粤供应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四川明仕堂药业有限公司、查仕香: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汇达药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明仕堂药业有限公司、被告查仕香、被告高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111民初20996号民事判决书。本庭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周能亮:本院受理原告申秀玲与被告周能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杜美: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马梦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杜美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1202民初18178号,原告阜阳市马梦置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垫付款53667.52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77元(按日计算逾期应付款万分之0.1,自逾期还款次日起至垫付款还清时止,暂计至2023年10月31日);3.本案案件受理费及本次诉讼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